包含纳米材料的器械
纳米材料非常适用于医疗器械,因为它们的优点正在得到实现。同时,越来越多的使用也导致了更多的监管审查。
纳米材料在Recommendation 2011/696/EU 建议文件中定义为未结合或聚集的颗粒,其中至少一半的颗粒具有1-100nm的外部尺寸。虽然目前MDD,AIMDD或IVDD对纳米材料没有明确的要求。但在新的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IVDR)中,有针对包含纳米材料或由纳米材料组成器械的特定分类规则。这种基于风险的方法可以根据当前环境,生物和毒理学风险的不确定性对纳米材料进行更多的审查。
制造商必须确定纳米材料在其器械中的使用,以确保它们符合新法规的要求。有许多关于纳米技术和纳米材料毒理学的通用ISO标准,以及关于含有或产生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的生物学评价的指导性技术报告。然而在医疗器械领域中没有关于纳米材料的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