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lass D类器械的IVDR修正案和政策
2022年5月26日前,所有投放市场的新 IVD 和 Class A非灭菌器械必须满足IVDR法规。2025年5月26日前,所有经过 IVDD CE 认证的器械及IVDD下自我申明的Class D 器械必须满足IVDR法规。2026年5月26日前,IVDD 下自我申明的Class C器械必须满足IVDR法规。2027年5月26日前,IVDD下自我申明的Class B和Class A灭菌器械必须满足IVDR法规;与此同时,所有器械必须符合IVDR法规。
对IVDD下上市、无需公告机构认证的 IVD器械的销售期限(sell-off)已取消。法规不再对这些器械设置销售期限。对于院内使用(in-house)器械,需要证明市场上没有等同器械的要求被推迟到 2028 年 5 月。